查理(克里斯?奥唐纳 Chris O'Donnell 饰)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,他因为见证着一件恶作剧但又不想出卖朋友,于是面临着一道艰难的选择题——要么坦白,要么被学校勒退。而史法兰(阿尔?帕西诺 Al Pacino 饰)是一个退伍军官,因为意外失明,人生从顶点的辉煌滑落谷底。 自从两人的人生有了交集,命运的转折慢慢清晰。史法兰打算结束失去了意义的生活,于是在查理的陪伴下,尽情享受着人生最后一趟出行。他吃最美味的佳肴,买光鲜的汽车,在狭窄的街道上飚车,住在豪华的套房里,跟随陌生女子的袅袅香水味,跳一段优雅性感的探戈……极乐的疯狂后,他拿枪对准了自己的头颅。然而,查理声嘶力竭的劝阻改变了一切,曙光亦渐渐在这个老人心中重新升起,二人情深如父子。 史法兰在学校礼堂激昂演说,挽救了查理的前途,讽刺了学校的伪善。二人在互相鼓舞中得到重生。
杰乐米是一位著名建筑师。前往巴黎国际机场的途中,一位名叫泰瑟尔的女性缠住了他,滔滔不绝地讲述起一连串的奇怪故事。杰乐米因此错过了航班,在候机室就座,依旧难以摆脱这个恼人的陌生人。这场看似偶然的相遇很快将他带入更加险恶的处境。本片改编自比利时作家阿梅丽·诺冬的小说《敌人的美容术》,入围2020年锡切斯国际奇幻电影节官方竞赛单元。
在《蒙特娄的耶稣》(Jesus of Montreal, 1989)中,丹尼·阿岗(Denys Arcand)借着拟讽耶稣受难的故事批判大众传播阻断语言沟通的罪行。在这部电影中,一个年轻而无名的演员克伦应教堂执事之邀,和另外四个人组成了临时剧团,要以现代 化的方式演出这个教堂每年夏天上演的《受难剧》。原本的剧本十分简单,只有几行以宣叙的方式朗诵的经文:「耶稣被宣判死刑,正直的人会死亡,为了我们的罪…我们的杀、窃盗、奸淫,所有的罪都加在祂身上,沉重的木块,沉重的十字架。」这些都是 忠实地取自于圣经的经文。但是,克伦根据有关耶稣的各种古代文本的考据,以及各地有关耶稣的民间传说,改写这出受难剧,例如耶稣是一名士兵潘提拉的私生子,后来因为辗转传,才成为「木匠的儿子」;耶稣的画像在拜占庭时代以前,并没有胡子,后来加上的胡,系为了增加「力量」的缘故;耶稣在埃及时是个魔术师,会变各种戏法等等。扮演耶稣色的就是剧团导演克伦,他在片中的处境,以及他最后因群众暴乱而意外死在十字架上,暗示他与耶稣的相似性。然而,他所面对的困境--诱惑、敌意 、背叛、遗弃--不是撒但、罗马士兵、犹太群众或神,而是大众传播的垄断势力、 不懂艺术的观众、以及提供金钱却不尊重艺术的筹办单位。
法国巴黎,孤独的小男孩帕斯克(Pascal Lamorisse 帕斯克•拉莫里斯 饰)独自走在上学的路上,他无意中捡到一只红气球。红气球仿佛一个淘气却又乖巧的孩子一般,紧紧跟随着小男孩去学校、坐车、上教堂。它为帕斯克带来了莫大的快乐,但是一群坏孩子嫉妒帕斯克有这么神奇的红气球,他们偷偷尾随,试图将气球打破…… 本片荣获1957年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项、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特别奖、1956年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最佳短片奖、1956年路易德吕克奖。
蒂姆(保罗·沃克 Paul Walker 饰)原本要在监狱里度完他余下的人生,但一个消息的传来让他看到了未来的希望。FBI希望他能够执行一项特殊的任务,而任务成功之后,他即可获得他梦寐以求的自由。任务中,蒂姆需要乔装打扮成为臭名远扬的毒贩鲍比,前往墨西哥完成一项危险的交易。然而,在女友伊莉莎白(奥利维亚·王尔德 Olivia Wilde 饰)的帮助下,蒂姆很快便发现事情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。 原来,FBI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替真正的鲍比(詹森·刘易斯 Jason Lewis 饰)保命,很显然,蒂姆将要成为鲍比的替死鬼。桀骜不驯的蒂姆发誓绝不就此坐以待毙,事发当日,在一片混乱中,蒂姆绑架了鲍比的儿子,他将成为蒂姆手中最大的筹码。
北方某小城市的大龄音乐女教师王彩玲(蒋雯丽)相貌丑陋,却因天生有一副唱歌剧的嗓喉,相当清高。不甘像周围人一样过平庸世俗生活的她,一心要将根扎在北京。钢铁厂工人周瑜迷上了在广播里献声的王,以拜师的名义对她展开追求,却间接令王爱上了其一心想去北京念美院但屡考屡败的表弟黄四宝(李光洁),然而黄只当王是自己苦闷精神世界的知音。后来,黄因为认为这段纯洁关系被王玷污去了深圳,周对王的再度追求也不了了之。 在王以为自己再也无法从身边找到志同道合者时,自小迷恋芭蕾、被旁人视作异类的胡老师(焦刚)走进她的生活,但胡以悲剧将自己与世俗生活作了断将追梦的王进一步打击,伤心之时,她从父母身上发现一直不愿与之握手的世俗生活也有美的一面。这时,自称身患癌症去日无多的高贝贝(张瑶)找到王,想让王助她去北京参加青年歌手比赛,王犹豫一番,决定帮她圆梦,但高的故事原是杜撰。王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时,和以前从不正眼相看的邻居(董璇)成了朋友,而在结束了与她的短暂友谊后,王以自己的方式和世俗生活言和。
Grace Burnham是纽约的一名医生,1890年代,她去到哥伦比亚一处偏僻的种植园,试着治疗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男孩。这个孩子看似有着无法解释的能力,或许杀死了自己的母亲。而Burnham的介入引起了村子里宗教人士的反对,他们认为男孩是被邪灵附体,是当地遭受的痛苦、麻烦的根源。在那个宗教狂热盛行、精神医学被当做戏法的年代,当地人完全看不起一个携科学知识前来的外地女性。